湘地税发[2010]3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税务文书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8-24
摘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湘财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我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税务文书的通知

湘地税发[2010]35号       2010-08-24

  税屋提示——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耕地占用税契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本法规附件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湘财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我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

  为了便于各地开展“两税”征管工作,省局设计了《湖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通知书》样式(见附件),请按统一样式抓紧组织印制并及时发放至各征收单位,并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财政部门原印制的征管文书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附件失效]

  1.湖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2.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表

  3.耕地占用税纳税通知书(存根)

  新版申报表下载: zip 文件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