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会[2021]215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且逾期未改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01
摘要: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21〕1206号)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8月17日下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责令整改的通知》(京财会〔2021〕1689号),责令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60日内完成整改。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且逾期未改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公告

京财会[2021]2151号         2021-11-1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21〕1206号)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8月17日下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责令整改的通知》(京财会〔2021〕1689号),责令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60日内完成整改。

  截至2021年10月18日,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申请执业许可(名单见附件),依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已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的,以及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省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告”的规定,我局已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且逾期未改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移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实施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55592327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且逾期未改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