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注协发[2006]8号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新《公司法》实施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验资业务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2-20
摘要: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搞好验资工作,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验资业务有关要求,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公司法》的有关精神,按照要求开展验资业务,切实控制执业风险。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新《公司法》实施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验资业务有关要求的通知

鄂注协发[2006]8号               2006-2-20

各市州注管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登记管理作了修改,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验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搞好验资工作,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验资业务有关要求,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公司法》的有关精神,按照要求开展验资业务,切实控制执业风险。

  附件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验资业务有关要求

  附件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验资业务有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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