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2-28
摘要:现将《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予以发布,明确了除另有规定外,2016年各月份全省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2015-12-28

  现将《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予以发布,明确了除另有规定外,2016年各月份全省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问:制定本公告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本公告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的。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

  月份 截止期限

  1月 1月18日

  2月 2月22日

  3月 3月15日

  4月 4月18日

  5月 5月16日

  6月 6月20日

  7月 7月15日

  8月 8月15日

  9月 9月18日

  10月 10月24日

  11月 11月15日

  12月 12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