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发[1999]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意见[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2-15
摘要: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做好学习《规程》的组织安排工作,端正学习态度,克服应付考试的思想,扎扎实实地把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做好。为了使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区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用抽查或交叉检查的办法,对基层国税征管工作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通报全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意见[全文废止]

桂国税发[1999]35号


各地、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国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夯实征管基础,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区国税干部业务素质和征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起,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做好《规程》的贯彻落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程》是在我区国税开展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基础上,遵循《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和我区现实征收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区多年来的征管工作实践,本着需要与可能,并考虑全国的统一规范而制定的一部税收征管业务规范。它将成为我区国税征管工作今年乃至今后相当一个时期里的操作标准,对完善我区国税征管基础工作,推动税收征管业务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因此,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把贯彻落实《规程》作为一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按照规程规范征管行为,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我区国税征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贯彻落实《规程》,目的是在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征纳双方行为,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征管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的管理服务和监控稽查水平。

  首先,要学懂弄通。各级国税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要对《规程》涉及到的诸环节一定要学懂弄通。《规程》是通过税务登记监控纳税人的申报、未申报、中止申报情况;以应征数核算的税收会计分户帐,监控纳税人应缴、减免、实缴、滞纳和提退情况;以申报和征收信息的对比,监控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动态变化,为税务稽查提供依据,以登记、申报、缴税和违章与否监控发票供应情况等,使征管过程的诸环节环环相扣,节节相联,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回路。因此,要求每个人在熟悉《规程》全部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岗位,按照业务需求对应的流程图和与之相关的表、证、单、书吃透弄懂,会填会用,真正把握需求的内容、业务流向、工作要求,以及诸环节所使用的表、证、单、书。为了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规程》,区局将于今年第三季度组织一次以《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全员业务统考。

  其次,要学以致用。每一位税务工作者,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贯彻落实《规程》不仅是理论上去读懂,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实践操作去熟悉征管各环节的业务内容。随着法制的逐步健全、完善,如与《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相配套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出台,迫使我们必须迅速适应法律法规对税务行政执法的新的要求。税收征管不仅要把税收政策执行到位,而且要把执法程序运用是否得当,法律文书使用是否合理放在突出位置。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对照《规程》,重新审核各项征管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对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的征管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录入计算机。对今后各项征管工作要严格规范其执法行为,按照《规程》规范执法,争取在年内全区各级国税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达到征管行为规范,信息采集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各征管岗位运作顺畅,基本达到《规程》的各项规定要求,初步建立起既统一规范,又符合广西实际的新的税收征管体系。

  三、严格考核,确保落实为了保证(规程)落实到位,使之真正成为我区国税征管工作的规范标准,推动征管基础建设,各地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将各机构、各岗位的工作范围、职责、标准、要求及奖惩措施予以明确;各地要按照征管业务流程,理顺岗位设置和职能分工,并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并与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确保《规程》落实到位。

  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做好学习《规程》的组织安排工作,端正学习态度,克服应付考试的思想,扎扎实实地把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做好。为了使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区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用抽查或交叉检查的办法,对基层国税征管工作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通报全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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