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致纳税人关于金税三期上线及推行单项税种申报管理的公开信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8-20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近期广西地税系统深入开展“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运用推广工作,并将于2015年9月8日起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致纳税人关于金税三期上线及推行单项税种申报管理的公开信

尊敬的纳税人:

  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广西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近期广西地税系统深入开展“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运用推广工作,并将于2015年9月8日起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系统。

  “金税三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它将统一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和税收执法标准,相比我区地税系统原来使用的征管信息系统,其功能更强大,内容更完备,运行更流畅,是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基础。系统上线后,我们将可以逐步实现让您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工作目标,大幅减轻您的办税负担。

  今年4月份以来,广西地税系统认真开展“金税三期”工程推广上线及相关筹备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日夜奋战,全面、细致地完成了数据准备、系统测试、人员培训等工作,为“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但是,因业务操作流程变化较大,纳税人及税务人员均需要一个逐步熟悉的过程等原因,“金税三期”上线后,可能会出现系统繁忙、运行缓慢等问题,部分涉税事项办理速度也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减缓。届时,请您予以理解和宽容。我们也将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积极应对突发问题,竭尽全力切实提升业务办理工作效率。

  为尽可能降低“金税三期”上线对您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新旧系统切换期间暂停业务办理

  2015年8月27日18:00至9月8日8:30期间,全区地税系统将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届时各级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网上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在此期间,纳税人通过“广西地税网络发票系统”和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不受影响,仍可正常使用;广西地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纳税人自开票端,也将于2015年9月5日0:00至9月8日8:30关闭业务功能,请纳税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在此,我们建议您需要在系统切换期间办理税务登记、领用发票、税款缴纳、代开发票以及房屋和土地交易等涉税业务的,请于2015年8月27日18:00前进行办理。对于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您已缴纳税款但尚未足额开具发票的,请务必于此时间前将发票开具完毕;如果您已到地税机关开具了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但未缴款的,也请务必于此时间前到银行办结缴款手续。

  二、纳税申报期限的调整

  为了方便您办理涉税业务,广西地税系统2015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调整为9月8日至23日。结合实际情况,9月份纳税申报期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可能会出现人流骤增的情况,请您合理安排纳税申报时间,尽量避开纳税申报高峰期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三、实施单项税种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纳税人自2015年9月纳税申报起,需要就自身纳税义务发生情况填写各项单项税种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原《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将停止使用。为便于您能够尽快地适应申报表填写的变化,我们专门为您制作了《广西地税纳税申报解读》,将填写各种申报表的注意事项、填写范例进行了具体讲解,有关材料放置在“广西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gxds.gov.cn)单项税种申报宣传专栏里,请您及时学习与了解,确保正确填写各种申报表格,顺利完成纳税申报。

  四、启用全新网上办税平台

  为配合“金税三期”上线,方便您办理涉税事宜,广西地税局将于2015年9月8日起正式启用全新的“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办税平台”),原有“广西地税网上税务局”将停止使用。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从2015年9月份开始,原网上申报纳税人必须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纳税申报及税款划缴。如果您是网上申报纳税人,请您从现在开始,在广西地税网站“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模块下载《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并按照提示登录该办税平台的“双轨环境”熟悉业务办理流程,以确保您能正确实施网上纳税申报及税款划缴。

  五、确认税费种类核定及相关信息

  为了帮助您顺利办理纳税申报业务,请您务必于2015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前,向地税机关核实自己的税费种类核定、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无误,以免由于以上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正常纳税申报。为此,网上申报纳税人可登录“网上办税平台”查看税费种类核定信息,非网上申报纳税人可登录“信息采集系统”(http://120.25.127.79:8080/QJSJCJ)进行相应信息核实;如您发现“网上办税平台”或“信息采集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及数据有误的,请及时提请主管地税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六、多渠道获取培训辅导

  为便于您全面掌握“金税三期”推行期间地税机关的工作动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更好地应对单项税种申报推行带来的影响,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及纳税辅导工作。欢迎您登录“广西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gxds.gov.cn),使用“广西地税网上纳税人学堂”(http://gx.tax12366.com.cn)“视频点播”栏目,或加入“广西地税”微信公众帐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各级地税机关也将组织“网上办税平台”、“单项税种申报”等相关培训,邀请您参加学习;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您也可以向各级地税机关及广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取相应的帮助。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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