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8-07
摘要: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6]10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桂地税公告2011年第9号)的规定,现将金税三期优化版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正式上线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需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其中《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其支付所得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初次申报后,以后月份只需报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的信息。《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的申报),以及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份申报。

  二、申报途径

  在金税三期系统环境下,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有三种申报途径: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易税门户)申报;使用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申报;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手工录入申报。

  其中“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的向扣缴义务人免费发放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是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具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登记管理;支持外部信息数据导入、自动计算税款、生成各类支付收入明细表;自动生成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支持扣缴单位统计、查询的需求;打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提供扣缴义务人自查、补报的辅助工具等功能。在金税三期环境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单独具有扣缴税款功能。

  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功能包括《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手工录入及通过模板导入两大功能。通过模板导入前,扣缴义务人需在电子表格模板手工输入每个纳税人的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后才能计算出应扣缴税额,需要扣缴义务人对税法较为熟悉。当纳税人数量较多时,扣缴义务人工作量较大。

  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手工录入申报仅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纸质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情形,其功能与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一致。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各地办税服务厅应严格限制通过U盘等移动介质导入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表格文件,即使导入也应做好防病毒隔离应对措施。

  以上三种申报途径由扣缴义务人自行选择申报,申报的数据统一进入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系统自动拒绝重复申报。由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在我区推行时间较长,大部分扣缴义务人正在使用,操作较为熟悉。金税三期版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做了进一步的优化,数据质量较高,特别是可以减轻网上办税平台的网络压力,避免办税高峰期的网络堵塞。因此,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较多的扣缴单位,应优先推荐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进行申报。扣缴义务人不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的,可使用网上办税平台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纸质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合理引导扣缴义务人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或网上办税平台申报,以减轻办税服务厅的申报压力。扣缴义务人不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或网上办税平台申报的,由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手工录入或导入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三、关于双轨运行期间及之后的申报问题

  (一)在2015年8月份金税三期系统双轨运行期间,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的用户,继续使用原系统申报,可不在网上办税平台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没有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的用户,须同时在网上税务局及网上办税平台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纸质申报的,由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同时在“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综合申报以及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手工录入申报。

  (二)在2015年9月份金税三期系统正式上线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将自动升级至金三版,扣缴义务人可选择继续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金三版)”申报,也可自行选择在网上办税平台申报,但同一月份不能在两个系统同时申报。扣缴义务人纸质申报的,由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手工录入申报。

  (三)在2015年8月份金税三期系统双轨运行期间,自治区地税局选择南宁市地税局的部分扣缴义务人测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金三版)”。请南宁市地税局在2015年8月11日前将测试扣缴义务人名单报送至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并认真落实好测试工作,及时报告测试中遇到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应做好对扣缴义务人的宣传、培训、辅导和服务工作,在向扣缴义务人培训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时,要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同步纳入培训范围,确保金税三期系统正式上线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全面实施。

  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可在广西地税网站登录及下载。

  附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培训课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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