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3]358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印发《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8-04
摘要: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规范认定管理程序,明晰国税认定职责,在总结贯彻落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经验的基础上,省局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并达成共识。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印发《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3]358号        2003-08-04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规范认定管理程序,明晰国税认定职责,在总结贯彻落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经验的基础上,省局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并达成共识,现将议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知照。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八月四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