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税协发[2015]022号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9-17
摘要: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厦门要初步建成对外吸引力强、科技创新活跃的海西人才创业港;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科技创新能力强、人才效用彰显、对台优势明显、辐射海西经济区的“人才特区”。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税协发[2015]022号          2015-09-17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近日,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就高端注册税务师的人才引进,在厦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总部,以及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政府涉税服务采购事宜等方面作了报告。8月19日市府办公厅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凡是符合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将积极支持引进”。

根据“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厦门计划用8年时间,打造海西“人才特区”和“人才创业港”。

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厦门要初步建成对外吸引力强、科技创新活跃的海西人才创业港;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科技创新能力强、人才效用彰显、对台优势明显、辐射海西经济区的“人才特区”。

在此期间,预计将引进1700名各类领军型人才,6500名骨干型人才,新集聚的人才总量达到23万。“海纳百川”各项人才政策实施后,厦门市财政每年预计将投入各项保障资金近15亿元,其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其中,对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最高可达400万元;人才生活补助最高可达150万元。

希望各事务所创造条件,要用好,用足政策。努力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高端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为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的引进,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9月1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