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3]128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2002年统一计算调剂使用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函[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3-28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号)精神,同意你公司2002年度统一计算调剂使用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并按下表所列数额内据实税前列支。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2002年统一计算调剂使用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函[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3]128号        2003-03-2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全省统一调剂使用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报告》(闽太保寿[2003]007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号)精神,同意你公司2002年度统一计算调剂使用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并按下表所列数额内据实税前列支。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3月28日

2002年度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表

  单位:万元

单位 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
福州分公司本部 8.21 11.98
台江支公司 5.51 2.66
泉州中心支公司 17.09 13.34
三明中心支公司 13.06 8.96
福清支公司 2.87 2.27
漳州中心支公司 0.49 3.3
晋江支公司 9.97 4.47
龙岩中心支公司 2.64 3.2
南平中心支公司 0.85 1.25
合计 60.69 51.43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