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子申报软件升级的通知 根据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调整了电子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一)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纳税人)增加一窗式比对校验。该项校验在网上申报系统和移动客户端申报时为强制性校验。 (二)为不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仅使用机打普通发票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纳税人)增加销售收入与机打发票开票金额比对校验,该项校验为提示性校验。 二、本次升级未调整电子申报平台客户端软件,仅调整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接收端程序。具体升级内容详见《天津国税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使用说明》。 三、相关说明文档下发路径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tjsat.gov.cn)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htkj.com.cn)。 纳税人可以通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办税服务厅拷贝的方式获取说明文档。 四、本次升级后纳税人无需进行初始化更新,无需重新生成密钥文件。 五、自2015年9月1日起可进行申报纳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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