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2-24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现将全疆2015年申报纳税期限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有关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现将全疆2015年申报纳税期限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有关安排。

  一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1月19日(1-3日元旦假期);

  二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2月15日;

  三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3月16日;

  四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4月20日(4-6日清明节假期);

  五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5月18日(1-3日劳动节假期);

  六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6月15日;

  七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7月15日;

  八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8月17日;

  九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9月15日;

  十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10月22日(1-7日国庆节假期);

  十一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11月16日;

  十二月  申报纳税期限为12月15日。

  注:如遇临时调整另行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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