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的公告[条款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0-27
摘要:为支持外贸稳增长,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的精神,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的公告[条款修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2017-10-2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税务机构名称修订。


  为支持外贸稳增长,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的精神,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宁波市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且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确定属于宁波市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范围。

  二、本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27日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解读《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的公告》

  现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起草背景

  为支持外贸稳增长,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的精神,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工作。为此,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制发了《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范围。在宁波市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并且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确定属于宁波市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范围。

  (二)明确了执行时间。《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