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国税函[2004]57号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4-28
摘要:为加强我区建筑安装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安装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国税发[2004]25号)文件,对我区建安企业开具《外管证》等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藏国税函[2004]57号      2004-04-28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加强我区建筑安装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安装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国税发[2004]25号)文件,对我区建安企业开具《外管证》等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鉴于区局直属征收分局所辖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汇总纳税单位的建安企业的税收已由自治区交通厅实行了代扣代缴。

       因此:为了减少企业经营成本,降低税收征管难度,保证政策的延续性,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1、区直属征收分局所开具的《外管证》,各地、市、县国税局应依照规定认可,企业回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区直属征收分局要加强对《外管证》的管理,不得违反规定开具。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