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地税函[2016]53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3-25
摘要:在培养税收专业人才方面, 省地税局将以实施“十百千工程”为抓手,加快促进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具体举措包括: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在编制总额内适当扩大招引规模,选拔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地税队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9号建议的答复

闽地税函[2016]53号        2016-03-25

黄婉清、王声云、陈秀玉、吴金笔、周建宣、张美玉等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收管理的建议》(第14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制度,实行多方监控”的答复

  当前,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议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提出《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意见。该修改意见已经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纳入修法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多处涉及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收管理,包括:

  1.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应在网站或主页醒目位置公开纳税人识别号。

  2.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电子商务纳税人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3.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网络交易情况。

  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涉税信息提供义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处罚。

  待上述法律修改意见通过立法程序以后,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法律授权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收管理,并及时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

  (二)关于建议“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投入力度,培养税收专业人才”的答复

  在征管实践方面,近年来,福建省地税局着力推进“互联网+税务”,在电子档案建设、电子证照推广、3A移动办税、全省业务通办和文书电子送达等方面实现“五个全国率先”,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福建新闻联播》予以专题报道,并在全国电子税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涉税电子资料规范管理工作列入全国首批“互联网+税务”试点示范项目。“十三五”期间,省地税局将依托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加快科技兴税步伐,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投入力度。

  在培养税收专业人才方面, 省地税局将以实施“十百千工程”为抓手,加快促进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具体举措包括: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在编制总额内适当扩大招引规模,选拔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地税队伍。大力选拔优秀人才,积极鼓励干部参与国家税务总局领军人才和各专业人才库选拔考试,完善省、市两级人才库建设,开展“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活动,选拔培养一定数量的岗位标兵。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大“互联网+”等新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税收征管环境,更好地履行上级赋予的征管与服务等相关职能,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为地方财力建设贡献力量。

  非常感谢代表们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你们继续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我省电子商务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张祖康

  联 系 人:章志刚

  联系电话:0591-87980051,1805910176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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