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2-25
摘要: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逐步扩展,增值税发票管理升级系统全面推行,2012年4月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国税公告2012年第1号)滞后于征管实践,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2016-02-25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逐步扩展,增值税发票管理升级系统全面推行,2012年4月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国税公告2012年第1号)滞后于征管实践,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新疆国税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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