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2018]479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网商协会等15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5-30
摘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财税法〔2014〕67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安徽省网商协会等15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网商协会等15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财税法[2018]479号                    2018-5-30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财税法〔2014〕67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安徽省网商协会等15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认定年度自2014年起

  1.安徽省网商协会

  二、认定年度自2016年起

  1.安徽省药学会

  2.安徽省房地产研究会

  3.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

  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

  5.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安徽省青年徽商商会

  7.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三、认定年度自2017年起

  1.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2.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会

  3.安徽省健康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会

  4.安徽省航空学会

  5.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协会

  6.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

  7.安徽省黄梅戏艺术发展基金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从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2017年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财税法〔2018〕29号)认定年度与此文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05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