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16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10-08
摘要:对于存在装修免租期或其他免租期的情况,在确保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由产权人单位和承租方协商确定,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天津市财政局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16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民建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对拖欠租金商户疫情减免资格审定的提案,经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我市相继出台“助企纾困15条”“稳经济35条”等措施,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做好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计减免租金14.4亿元,惠及商户14862个,政策执行率达到100%,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二是对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减免租金的,按实际减免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2022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房产税等“六税两附加”。三是推动美团、饿了么等头部电商平台,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内的餐饮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减免和促销补贴合计0.3亿元。四是开展首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全面落实加大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

  贵党派在提案中分析了我市房租减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打造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符合疫情减免要求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准入条件”“完善产权人单位和承租方合同内关于租金减免的具体条款”“对产权人单位进行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等工作建议,我们认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性,后续将进一步体现到具体工作当中,真正为有困难的企业纾困解难,努力稳定和发展天津经济。

  一是打造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同发力,为个体工商户解决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难题,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推动“一企一照一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一照通投”应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千方百计扶持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租金减免条款。考虑到房租减免政策已经到期,今后如再有类似政策,相关责任部门将按照贵党派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明确减免房租的资质条件和具体细则。对于恶意拖欠房屋租金的个别商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将积极配合产权人单位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拖欠租金。对于存在装修免租期或其他免租期的情况,在确保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由产权人单位和承租方协商确定,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会同市税务局等相关责任部门持续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利用直播新媒体、纳税人学堂、官网“在线访谈”等形式,制发《详解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文弄懂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等宣传资料,广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纳税辅导,促进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送达产权人单位,以政府财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感谢贵党派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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