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1998]167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灾后移民建镇工作中的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11-02
摘要:受灾地区在灾后移民建镇过程中,对于建筑单位承建的居民住房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以及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可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财政所能承受的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减征或免征。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灾后移民建镇工作中的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地税函[1998]167号        1998-11-02


安庆、池州、芜湖、铜陵、马鞍山、巢湖、黄山、淮北市(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省部分受灾地区(名单附后)灾后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经研究,现将我省部分受灾地区在灾后移民建镇过程中涉及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灾地区在灾后移民建镇过程中,对于建筑单位承建的居民住房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以及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可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财政所能承受的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减征或免征。

  二、各地要加强上述税费减免的管理工作,并监督建筑单位在与建房户结算价款时,如实扣除减征或免征的税费,以保证减免税的优惠真正落到灾民建房户手中。

  三、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受灾地区灾后移民建镇工作原则上应于1999年春节前结束,对于移民建镇工作中相关税费减免的执行时间相应自1998年灾后重建之日起,至1999年2月底止。

  请依照执行。

  附: 1998年安徽省有灾后移民建镇任务的县(市、区)名单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1998年11月02日

1998年安徽省有灾后移民建镇任务的县(市、区)名单

  一、沿江地、市

  安庆市:宿松县、枞阳县、望江县、怀宁县、太湖县、桐城市、潜山县、岳西县、郊区

  池州地区:贵池市、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

  芜湖市:南陵县、繁昌县、芜湖县、鸠江区、马塘区

  铜陵市:铜陵县、郊区

  马鞍山市:当涂县、向山区

  巢湖地区:无为县、和县

  二、其他地、市

  黄山市:歙县、祁门县、黄山区、徽州区、黟县、休宁县

  淮北市:滩溪县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