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5]159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5-11
摘要:统筹考虑各类城市公交车购置和运营成本,在对城市公交行业补助总体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支出结构,平衡传统燃油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成本,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的比较优势。

  (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

  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将采取存量部分年初拨付、增量部分年终清算的方式,即:

  1.在每年4月底前,中央财政对以前年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已购买并上牌,且在正常运行(年运营里程不得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附件中确定的补助标准,将运营补助资金拨付给省级财政部门,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拨资金一并下达。

  2.当年新投入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中央财政将于下一年度4月底前,向符合条件的省(区、市)拨付运营补助资金,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清算资金一并下达;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拨付。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和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不得挪作他用。

  五、保障措施

  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涉及城市公交企业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区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有关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以省(区、市)为单位实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分工协作,共同督促地方政府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政策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牵头负责政策制订和调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破地方保护,督促企业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生产供应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等。交通运输部负责对各地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工作的考核、监督与指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公交企业,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对虚报瞒报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和推广比例、扩大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好政策宣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确保政策调整平稳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四)维护行业稳定。各省(区、市)要加强公交行业动态信息监控,及时掌握改革动态;要充分考虑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公众承受能力和企业运营成本,加快建立城市公交成本票价制度,消化补助政策调整给企业增加的运营成本,维护城市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做好政策衔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调整后的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09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中关于城市公交的内容同时废止。

  税屋附件: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2015-2019年)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2015-2019年)

单位:万元/辆/年

车辆类型

  车长L(米)

  6≤L<8

  8≤L<10

  L≥10

  纯电动公交车

  4

  6

  8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

  2

  3

  4

  燃料电池公交车

  6

  超级电容公交车

  2

  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

  2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做出部署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城市公交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优先领域,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推广数量快速增加,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公交车替代更新传统燃油公交车,经国务院批准,今年5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总体思路是在保持城市公交行业补贴总体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支出结构,平衡传统燃油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成本,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的比较优势。

  为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稳步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调整取得预期效果,11月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全国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视频会,就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政策调整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部署和指导下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政策调整是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利于理顺补贴机制、提升公交行业发展动力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政策调整有利于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进一步调动公交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性。

  会议认为,当前各地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工作开局良好,不少地方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大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建立健全了奖惩机制;同时部分地方在工作中也暴露出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政策理解不准确、存在地方保护等问题,需要加快改进。

  会议强调,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地方政府要加快组织实施,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做好政策指导;要完善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公交企业要切实转变思路,调整管理思路和发展战略,创新经营模式,切实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竞争力,免除公交企业后顾之忧。

  会议还邀请部分省份、汽车生产企业和公交企业代表做交流发言。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