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障金资金压力较大的用人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保障金按季申报缴纳申请。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由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富硒龙头企业享受税收、金融、保险、用地、人才、科技、项目等政策。依法依规组建专业协会,构建行业规范、标准和服务平台等各项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通过本《标准》测算“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时,适用房产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所对应年度的《标准》数值。
力争到“十四五”末,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国内竞争力跃居全国前列,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山西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加大政策兑现力度,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2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梳理我市重点布局的教练机、无人机和大飞机部件等产业链目录,适度引进、重点提升,逐步形成优势互补、专业化分工、配套联运的航空集群产业总体格局。
南沙区税务局、南沙区财政局起草了《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南昌市税务部门充分履行税法宣传职责,紧紧围绕阶段性税收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坚持打连发、不断线,做到高效率、全覆盖,确保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对最新的税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我局将予采纳和充分考虑,将讨论在纳税人维权工作中加入税务师税务所参与企业服务咨询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发掘涉税服务机构的专业社会服务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对印花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无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无锡市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消费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22〕10号)的有关工作要求, 制定本实施细则。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2年9月15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纳税人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全市通办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的相关涉税违法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缴费人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遇有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江苏税务门户网站、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按规定应缴纳配套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以分两次缴纳配套费:首次(征收环节同上)缴纳50%,其余50%在建设单位申领项目交付使用许可证前缴纳。第二次缴纳配套费的标准与第一次一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堆场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组织制订了《浙江省部分物料堆场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现予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我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5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有关规定,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实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关注“湖南财政”、“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下方“有奖发票”按钮,即可进入湖南税务有奖发票系统(暂停通过“湖南税务”支付宝生活号参与“发票有奖”活动)。完成实名认证以后,即可参与“发票有奖”活动。
扩大在重金属、危险废弃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领域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覆盖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聚焦数据审核、指标监控、稽查打击等关键环节,建立大数据风险防控网。数据审核环节,研发退税审核辅助系统、增值税一户式管理“智控塔台”,建立22项辅助审核指标,一表集成,人机结合,减轻审核压力,提高审核效率。
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每月5日前,市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将新增核准身份信息的资助参保对象和退出人员名单以部门文件抄送市财政、医疗保障、税务等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机构应当每年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的市场主体进行一次梳理,协调税务部门提供清单内市场主体近两年的纳税证明,对经审查符合除名条件的,纳入拟除名名单。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纳税人所附送的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工程造价金额参照本《标准》据以计算扣除。
各地市落实《2022年广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发放消费券的省级奖补资金,由省财政预安排资金支持。各市完成发放后根据实际财政支出情况对预安排资金进行清算。
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审批事项,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承诺,向社会公示后,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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