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的全国第一大税案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1998年11月4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的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虚开发票)案。这一由中央纪委直接主管和督办的共和国第一税案,终于一锤定音...

     
  可惜,范队长们并没有那么幸运,他们注定要在偌大的北京城里寻找胡银峰。
     
  第二天一早,行动组便向公安部汇报了案情,请求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给予援助。公安部立即指示:布控机场、车站和宾馆,追查跟踪对象。同时北京市公安局也积极配合金华公安干警,利用各种侦察手段终于查到跟踪对象住在北京园山大酒店,行动组立即派员住进酒店,进行24小时监控。
     
  然而直到10日下午,跟踪对象并没有与胡银峰接触,而他本人将于11日离开北京。如果胡银峰再不露面,此次行动将功败垂成。行动组被迫决定与跟踪对象正面接触,讲明利害关系,请他与胡银峰直接取得联络,引蛇出洞。
     
  跟踪对象当即拨通了胡银峰的手机,约他来园山大酒店会面。
     
  5点57分,行动组在园山大酒店刚刚布控完毕,就见胡银峰走出出租车。当他进入第一道门时,早已等在那里的范大队长等人立即上前将其擒获。
     
  无论是行动组还是专案组,谁也没有想到,胡银峰的抓获竟使金县税案意外地得到关键性的突破。
 
  杨尚荣,男,1954年6月24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义乌市人,原金县国税局、地税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6月19日晚8时左右,刚刚审讯完胡银峰的办案人员带着审讯笔录回到了金县,还没来得及向领导汇报,杨尚荣正巧来到县公安局移送虚开企业的名单。在当时除了直接办案人员,谁也不知道杨尚荣与胡银峰气味相投,猫鼠同眠。当杨尚荣看到桌子上露出了一角的胡银峰案卷时,立刻显得有些慌张,下意识地说了句:“我们没有移交,你们怎么抓人了?”
     
  杨尚荣走后,办案人员向王建政局长汇报了胡银峰的交待情况。杨尚荣与胡银峰虚开专用发票有重大关联!王局长立即来到国家税务总局专案组驻地汇报这一新情况。凌晨1点,专案组做出决定:隔离审查杨尚荣。
     
  凌晨1点47分,专案人员开始行动,将县财政局三位局长叫到专案组驻地,要求他们打电话通知杨尚荣,让他速到局里。杨尚荣从三人不大一致的口吻中察觉事有蹊跷,但仍满口答应乌上就来。直到20日凌晨4点,杨尚荣还没有露面。金华县检察院出动了10余名检察员前往杨尚荣家进行搜捕。这时已察觉出不妙的杨尚荣,正巧回家,见家中人影晃动,知道自己出事了,他带着老婆仓皇逃离金县。
     
  22日,县公安局领命追捕杨尚荣。不到24小时,干警通过各种线索,在江西戈阳县距火车站100多公里的一个小镇子里,将其夫妇二人抓获。
    
  杨尚荣被擒后,提出只见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要求,专案组立即派人提审。一见面,他便从怀里掏出一封“控告信”,毫无保留地将金县虚开专用发票的罪行,以及金华县财税局对待检查欺上瞒下的一系列做法,斗落了个底掉,也声泪俱下地忏梅自己这个被党养大的革命后代干了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事情。据杨尚荣交侍:金华县自1994年下半年到1997年一季度止,共有180余家商业流通企业及经营部、工厂虚开专用发票累计达55—60亿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流失达9.5-10亿元。全县11个财税所,平均每个所都达到虚开4.5-5亿元左右。
     
  杨尚荣的交待,解开了一直困扰在专案组心中的迷团。难怪金县税案久攻不破,原来,问题就出在金华县政府和县财税局内部!
    
  专案组当夜调整侦破方案,决定不再事先通知金县任何人,不给他们密谋策划的时间,于次日清晨,再次对县财税局的局长及科、所长隔离谈话。经过一上午的激烈交锋,金华县财税局这个包庇虚开犯罪活动、自以为固若金汤的堡垒,终于瓦解了。当日傍晚,县国税局副局长吴樟贤就将金华县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犯罪企业名单全部交给了专案组。
     
  这是一组骇人听闻的数字:1995年至1997年的两年间,金华县有218户企业涉嫌虚开专用发票65530份,遍及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开票价税合计63.1亿元,其中销售额53.94亿元,税款9.14亿元。全案中有154人涉嫌参与虚开犯罪活动,其中虚开价税合计亿元以上者13人,5000万元以上者22人,1000万元到5000万元者69人,1000万以下者49人.
 
  金县开出的6万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遍及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浩如烟海,追回损失谈何容易!庆幸的是,承担“链条”作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让税务机关有据可查。这就是增值税专用票一箭双雕的作用:既可以通过受票企业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抵扣联,检查开票企业有无虚开行为,又可以通过虚开发票企业的发票的存根联,追找受票企业,将已被抵扣掉的税款追回。
     
  但是,以往查处虚开专用发票案,税务机关往往重视对虚开发票企业的处理,对接受发票企业的处理,只强调补税。由于对受票企业没有严厉的处罚,使许多企业心安理得地利用自己接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虚开发票的犯罪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一再反弹,就是许多开票者和受票者相互勾结,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买票市场。不彻底打击买票市场,虚开犯罪活动就难以根除。对金华县案件,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既要严惩虚开者,也要严厉处罚违规受票企业,绝不姑息虚开犯罪活动。
     
  199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同时发出金华县税案全国协查令。17日各省、市、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长,及部分省市公安局领导汇集杭州西子湖畔,待命协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纪检组长贺邦靖再次亲临指挥前线,要求各地协同作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根据金华县虚开企业名单列出的分地区明细表,找到受票企业。严令“凡已抵扣的税款必须全部追回,并对受票企业处以1倍以上的罚款”。
     
  从8月至12月,各地国税局稽查局在总局稽查局的统一部署下,直捣买票市场。
     
  金县税案既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成立以来接手的第一起偷税大案,也是全国税务稽查部门第一次协同作战。但一些地方考虑到受票企业的实际情况,对1倍罚款颇有异议。对此总局稽查局连下五道令箭,补税罚款的处罚不能有一丝含糊。此举措为金华县税案挽回损失奠定了基础。
     
  10个月,金县税案的协查就取得骄人战果。截至1998年3月31日,金华县税案补税入库6.58亿元,罚款入库5.09亿元,补税罚款共计11.9亿元。金华县地方财政从犯罪活动中取得的0.2亿元非法收入已全部没收并纳入中央收入。另外,在协查过程中连带发现其他虚开发票案件补税罚款0.2亿元。以上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2.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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