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返回首页

电信业纳税人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服务申请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可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网的资料下载栏文书表格中下载使用,下同)办理增值税差额征税备案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71485.html

2014-05-14

北京市法规

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71530.html

2014-05-14

2014年法规

凡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可在2014年5月起在深圳市国税主管机关申请使用防伪税控设备,凭《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到服务单位报名培训,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并到深圳市国税主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2/71630.html

2014-05-14

深圳市法规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即青岛市提供电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自2014年6月1日起提供的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71489.html

2014-05-13

青岛市法规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相关规定,对2011年1月1日前通过认定且已经过了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企业需进行重新认定。经审核,2014年第二批重新认定合格软件企业71家(详见附件3)。

https://www.shui5.cn/article/81/71916.html

2014-05-08

深圳市法规

本批经认定登记的432项软件产品,其所属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优惠期自2014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有效期满前两个月需申请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续延手续,否则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不再有效,并停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71386.html

2014-04-15

深圳市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主管部门)停止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移交由当地相关行业组织(以下称资质认定地方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资质认定相关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77660.html

2014-03-25

2014年法规

推动金融业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销售等依托互联网为运营载体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培育衍生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b7/78511.html

2014-03-15

深圳市法规

本批经认定登记的402项软件产品,其所属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优惠期自2013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有效期满前两个月需申请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续延手续,否则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不再有效,并停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29/69478.html

2014-01-18

深圳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1号令)要求,为规范监管场所发送和接收海关电子数据,提高口岸货物放行效率,配合通关无纸化改革的推进,上海海关将在海运、空运业务中启动放行电子信息安全认证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73197.html

2013-10-29

上海市法规

本年通过年审的软件企业,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止。届时还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期内的企业请及时向市软件行业协会申报年审(年审的具体时间和申报方式届时将另行通知),否则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不再有效且不能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67532.html

2013-10-24

深圳市法规

本批经认定登记的407项软件产品,其所属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优惠期自2013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9日。有效期满前两个月需申请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续延手续,否则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不再有效,并停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67531.html

2013-10-24

深圳市法规

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其缴纳的增值税退税部分的附加税形成的区财政收入,由区财政予以研发支持,具体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支持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ba/167109.html

2013-10-12

深圳市法规

对地税机关移交给国税机关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经国税机关核实后,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的正常户,纳入国税机关管理。对于经核查确认属于不符合范围户的,由国税机关退还给同级地税机关;经核查确认属于注销户、非正常户的,由国税机关将信息反馈给同级地税机关。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68517.html

2013-08-13

湖南省法规

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在2011年1月1日以后按照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能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55457.html

2012-09-17

深圳市法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特制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做好有关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55219.html

2012-08-09

2012年法规

专有技术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须的、未向社会公开、可以通过秘密方式进行转让的技术资料、工艺程序、操作方法,特别还包括某些专利产品或为实现某些具有专利技术的生产方法所必须的技术知识、工艺设计等,这些秘方或工艺未申请专利,但不为外人所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55139.html

2012-07-03

广东省法规

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后,按新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对已按原认定管理办法享受优惠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不符合新认定管理办法条件的,应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重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申报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54409.html

2012-05-30

2012年法规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1]27号),文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2011年提出申请的动漫企业进口开发生产用品的免税资格进行了审核。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53040.html

2012-01-13

2012年法规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52550.html

2011-12-27

2011年法规

对2011年1月至9月销售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凡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的优惠条件,且已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应按月计算增值税应退税款,汇总后一次性申请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51970.html

2011-11-02

江苏省法规

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度以前的,仍按《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工作指引》(深国税发[2008]149号)、《关于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工作指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深国税函[2009]204号)、《关于明确嵌入式软件销售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函[2010]19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51862.html

2011-10-31

深圳市法规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https://www.shui5.cn/article/44/51863.html

2011-10-28

深圳市法规

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90”和“10699998”分别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50797.html

2011-07-29

2011年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10]19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e0/120904.html

2011-01-19

北京市法规

 271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末页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