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15]54号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公开征求《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等六项执业规则修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1-13
摘要:根据《中税协业务准则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中税协专发[2015]1号),我们组织了以北京、大连、江苏、广东税协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执业规则课题组,负责起草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税务咨询业务规则》、《税务顾问业务规则》、《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和《纳税审核技术规则》。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公开征求《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等六项执业规则修改意见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5]54号        2015-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税协业务准则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中税协专发[2015]1号),我们组织了以北京、大连、江苏、广东税协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执业规则课题组,负责起草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税务咨询业务规则》、《税务顾问业务规则》、《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和《纳税审核技术规则》。现将上述六项执业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税务师事务所研究修改,提出意见建议,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报送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

  联系人: 李頔   68413988-8306

  电子邮件:zzzb@cctaa.cn

  附件:1-6.rar

  1.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

  2.税务咨询业务规则

  3.税务顾问业务规则

  4.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

  6.纳税审核技术规则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11月13日

标签: 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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