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11-05
摘要: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二、各种劳务类型的收入确认方法

  上述各种劳务类型按以下方法确认收入:

  (一)收入时间的确认企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一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计量;二是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三是交易中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计量。

  (二)收入方法的确认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三)收入金额的确认

  1.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当在纳税年度结束时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3.企业提供劳务,但不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可暂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但也不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待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定不能得到补偿时,再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作为损失扣除。

  4.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四)特殊事项的确认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以及将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提供劳务,按以上规定确认收入。

  两壶酒:例解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

  20×5年1月1日,XYZ银行向A客户发放了一笔贷款15 000 000元。贷款合同年利率为10%,期限5年,借款人到期一次偿还本金。假定该贷款的实际利率为10%,利息按年收取,假设税法规定金融企业,资产减值损失不能扣除,该银行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其他有关资料及账务处理如下(小数点后数据四舍五入):

  (1)20×5年,XYZ银行及时从A公司收到贷款利息:

  20×5年1月1日,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15 000 000

  贷:吸收存款 15 000 000

  20×5年12月31日,确认并收到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     1 500 000

  贷:利息收入    1 500 000

  借:存放同业     1 500 000

  贷:应收利息     1 500 000

  (2)20×6年12月31日,因A公司经营出现异常,XYZ银行预计难以及时收到利息。其次,XYZ银行根据当前掌握的资料,对贷款合同现金流量重新作了估计。具体如表2-4、表2-5所示:

  表2-4       贷款合同现金流量         金额单位:元

时 间 未折现金额 折现系数 现值
20×7年12月31日 1 500 000 0.9091 1 363 650
20×8年12月31日 1 500 000 0.8264 1 239 600
20×9年12月31日 1 500 000 0.7513 1 126 950
2×10年12月31日 16 500 000 0.6830 11 269 500
小 计 21 000 000 - 14 999 700


  表2-5       新预计的现金流量         金额单位:元

时 间 未折现金额 折现系数 现值
20×7年12月31日 0 0.9091 0
20×8年12月31日 10 000 000 0.8264 8 264 000
20×9年12月31日 2 000 000 0.7513 1 502 600
2×10年12月31日 0 0.6830 0
小 计 12 000 000 - 9 766 600

  表2-6     现值计算      金额单位:元
时 间 未折现金额 折现系数 现 值
20×9年12月31日 2 000 000 0.9091 1 818 200
2×10年12月31日 0 0.8264 0
小 计 2 000 000   1 818 200

  税务处理,还欠息3000000当期1500000加罚息500000再还本4000000欠本1100万元 利息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5674,资产减值损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99386

  (5)20×9年12月31日,XYZ银行预期原先的现金流量估计发生改变,预计2×10年将收回现金1 500 000元;当年实际收到的现金为1 000 000元。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贷款损失准备   181 820

  贷:利息收入      181 820

  借:存放同业      1 000 000

  贷:贷款——已减值   1 000 000

  借:贷款损失准备    363 63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63 630

  注:20×9年12月31日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前,贷款的摊余成本=1 818 200+181 820-1 000 000=1 000 020(元)。因此,应调整的贷款损失准备=1 000 020-1 363 650=-363 630元。其中,1 363 650元系2×10年将收回现金1 500 000元按折现系数0.9091进行折现后的结果。

  税务处理,利息收入50万元,再还本50万元,欠本1050。 利息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8180,资产减值损失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3630

  (6)2×10年12月31日,XYZ银行,实际收到现金2 000 000元。预期不会收到现金,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贷款损失准备     136 365

  贷:利息收入       136 365

  借:存放同业       2 000 000

  贷:贷款——已减值    2 000 000

  借:贷款损失准备 499985

  贷:资产减值损失     499985

  注:2×10年12月31日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前,贷款的摊余成本=1 363 650+136 365-2 000 000=-499985,因此,应调整的贷款损失准备=-499985-0=-499985

  税务处理,利息收入45万元,还本155万元,欠本895万元。利息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3635,资产减值损失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99985

  (7)2×11年12月31日,XYZ银行实际收到现金1 000 000元,预期不会收到现金

  借:贷款——已减值(逾期) 4 500 000

  贷:贷款——已减值 4 500 000

  借:存放同业      100 000

  贷:贷款——已减值(逾期)100 000

  借:贷款损失准备 10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00 000

  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务处理,不确认利息收入10万元(如果没有逾期则先利后本),这10万元属还本。资产减值损失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8)2×12年12月31日,XYZ银行实际收到现金100 000元,A客户破产。

  借:存放同业      100 000

  贷款损失准备 4 400 000

  贷:贷款——已减值(逾期)4 4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100 000

  税务处理,亏损895-20万元 。亏损处置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750000,资产减值损失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0

  “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A客户没有破产,且预期会收到现金,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税务处理上也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应纳税所得各年度调整表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20×6年 6733400  
20×7年 523340  
20×8年 1925060  
20×9年 318180 -363630
2×10年 313635 -499985
2×11年   -100000
2×12年   -8850000
合计 9813615 -9813615
  
标签: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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