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09]4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2-07
摘要: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充分发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完善产业布局,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构建特色鲜明、集群发展、协调配套、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十二)构筑安全可靠的能源体系。深度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积极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建设安全可靠的输变电网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元、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研究论证龙滩水电站蓄水400米方案,扩建岩滩水电站。优先建设“上大压小”火电项目,合理布局内陆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电源和热电联产项目。加快防城港红沙核电站建设,规划建设新的核电项目。鼓励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省区。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重点规划建设南宁、柳州、桂林以及沿海城市电网。创新铝电、锰电联营新模式。在百色、来宾、河池等地对符合条件的大用户开展直供电试点。采取股份制方式推进主电网与地方电网联合重组。鼓励企业建设沿海原油、成品油储备设施,支持利用西气东输二线、中缅管道天然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加强与西南地区和东盟国家的能源合作,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二十三)加强水利工程体系建设。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为核心,建设综合防洪防潮减灾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加快实施桂林城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抓紧开工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积极开展大藤峡、柳江洋溪和落久等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合理规划建设部分重大产业项目供水水源工程。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和标准海堤建设,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加快西江干流沿岸内涝防治区治理,实施南流江、钦江河口水闸整治和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步伐,加强左江旱片、右江旱片和桂西北旱片综合治理。

  (二十四)推进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工程和基础数据库,建立北部湾数据资源和交换平台。建设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构建面向中国-东盟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广西特别是边境地区无线电频谱监管设施建设,建立城市应急联动信息系统。支持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二十五)加强城镇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划引导,建设特色明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的城镇体系。合理调整城市行政区划,完善城市功能。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构建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培育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桂西南、桂东北城镇带。加快城镇道路、桥梁、给排水、供气、电力、环保、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实施南宁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项目。适时修编城乡建设规划,推进城市新区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加大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实施“城中村”和城镇危旧住房改造工程。加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

  (二十六)加快大石山区脱贫致富步伐。桂西大石山区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是扶贫攻坚主战场。要瞄准交通运输基础薄弱、文化水平较低、农业生产条件落后等基本制约因素,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大会战”方式,规定时限、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开展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突破瓶颈制约。开展教育扶贫试点,立足提高人的素质和就业技能,把加大教育投入与劳务经济相结合,加快劳动力跨区域就业转移。加大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扶贫开发力度,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稳妥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发展特色产业及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增加群众收入。支持生态严重退化区域实施生态移民,搞好异地搬迁安置地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少数民族村寨连片木屋防火整治以及村庄整治,大力改善大石山区教育、医疗、文化基本公共服务。创新对口支援方式,加大对口帮扶力度,鼓励东部发达省市和有条件的企业定点帮扶大石山区脱贫致富。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

  (二十七)推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边境8县(市、区)支持力度,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宽裕、设施配套、边防巩固的新边疆。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边境口岸城镇建设水平,树立国界新形象。推进边境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加快乡村公路、饮水安全、农村电网、中小学校舍、卫生院(室)、广播电视、文化站、邮政所等建设。加快中越边境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国境界河治理。加大对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产品生产和边境贸易。对承担守边任务的边民给予一定补助。制定和落实受陆地勘界影响边民生产生活的有关扶持政策,扶持受北部湾海域划界影响的渔民转产转业。

  (二十八)切实改善库区矿区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政策,在解决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建立水库移民共享发展成果、逐步走向富裕的长效机制。采取调整概算、调整电价、业主帮扶、中央和地方扶持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解决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加大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抓紧解决饮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用电难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库区移民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探索教育移民新模式。扶持库区发展矿产开发、经济林、畜牧水产养殖、旅游等特色产业。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受益地区对淹没地区的对口帮扶,协调解决跨省(区)库区移民遗留问题。探索建立在政府引导协调下,业主、移民、社会多方参与的库区经济发展新体制。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加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快库区矿区危旧房改造。

  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十九)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以山区生态林为主体、珠江防护林和沿海防护林为屏障、自然保护区为支撑的生态安全格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林业灾后重建。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加快珠江流域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沿海红树林、海草床、河口港湾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态保护区。采取恢复自然植被、封山育林育草、小流域水土保持等综合措施,稳步推进石漠化治理。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探索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等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从2010年起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适当提高中央财政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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