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7]22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3-22
摘要:务实开放做好外交工作。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决维护多边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深入参与全球治理进程,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包容互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六、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十七)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扩大优质水稻、小麦生产,适度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粮改饲试点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以上。鼓励多渠道消化玉米库存。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拓展产业链价值链,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保护,打造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土地整治,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推广旱作技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今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财政部、农业部、保监会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双创”促进机制,培养更多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实现农村稳定可靠供电服务和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既有现代文明、又具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

  (三十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等人文交流合作。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同奏合作共赢新乐章。(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落实和完善进出口政策,推动优进优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和国内产业加快升级。(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国家外汇局、进出口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大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外资准入。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上市、发债,允许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享受《中国制造2025》政策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地方政府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高标准高水平建设11个自贸试验区,全面推广成熟经验。引导对外投资健康规范发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推进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坚定不移推动全球经济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主渠道地位,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与有关国家一道,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实施,早日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继续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谈投资贸易协定。中国是负责任的国家,作出的承诺一直认真履行,应有的权益将坚决捍卫。(商务部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

  (三十五)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环境保护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一要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东中部地区要分别于今明两年完成,西部地区于2020年完成。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要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监控质量。明确排放不达标企业最后达标时限,到期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三要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提高燃油品质,在重点区域加快推广使用国六标准燃油。四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源解析和雾霾形成机理研究,提高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扩大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范围,强化预警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项资金,跨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优秀科学家集中攻关,深入研究雾霾形成机理和治理问题。五要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对偷排、造假的,必须依法惩治;对执法不力、姑息纵容的,必须严肃追究;对空气质量恶化、应对不力的,必须严格问责。(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分类制定实施治理措施。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绿色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抓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启动森林质量提升、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修复、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200万亩以上,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积累更多生态财富,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长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三十八)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今年高校毕业生79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实施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等计划,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落实和完善政策,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扶持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办好公平优质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实现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继续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继续推动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民族教育,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学前教育和老年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发展人民满意的教育,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教育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扩大到85%以上地市。做好健康促进,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和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及时公开透明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适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生育医疗保健服务。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医改办、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国家网信办、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健康,必须管得严而又严。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夯实各方责任,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坚决把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每一道关口。(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机制,全部完成去年洪涝灾害中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关心帮助军烈属和孤寡老人。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县级政府要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托底工作,使困难群众心里有温暖、生活有奔头。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老龄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坚定文化自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创作,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等事业。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培育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网络环境。深化中外人文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使更多人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网信办、中科院、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文物局、国家档案局、中国科协、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老龄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劫、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等多发性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方位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信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妥善处理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涉众型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国家信访局牵头,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五)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测绘地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六)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推进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加强载体建设和资源共享,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十七)坚持依法全面履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严格遵守宪法,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应重大关切,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制定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国家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八)始终保持廉洁本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纠正“四风”。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大公务员要持廉守正,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监察部、审计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九)勤勉尽责干事创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能纸上谈兵、光说不练。强化督查问责,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坚决治理政务失信。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公务员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五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组织好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动各族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共同发展繁荣。(国家民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国家宗教局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二)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国务院侨办、外交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三)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强化海空边防管控,周密组织反恐维稳、国际维和、远海护航等重要行动。提高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现代后勤建设和装备发展。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各级政府要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让军政军民团结之树根深、枝繁、叶茂。(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四)支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和发展。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实践不动摇、不走样、不变形。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五)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入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维护“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台海和平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要持续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为台湾同胞尤其是青年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两岸同胞要共担民族大义,坚定不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共同创造所有中国人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明天。(国务院台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六)务实开放做好外交工作。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决维护多边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深入参与全球治理进程,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包容互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构筑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着力营造睦邻互信、共同发展的周边环境,全面提升同发展中国家合作水平,积极提供解决全球性和地区热点问题的建设性方案。加快完善海外权益保护机制和能力建设。与国际社会一道,致力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外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按照分工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职尽责勤政有为,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分工要求,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分轻重缓急,逐项倒排工作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并于4月15日前报国务院。二是密切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全局,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做好常态化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做好日常跟踪督办、年中重点抽查、年底总结考核,不断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督查工作的督查,围绕重点工作加强跟踪督办,适时启动专项督查,对积极作为的要强化激励表扬,对消极怠工的要严查问责。

国务院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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