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管函[2012]86号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开展出口稀土产品检测专题研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6-28
摘要:加强对稀土出口的管理,是海关化验落实国家相关宏观政策和贯彻“国门之盾”行动的具体要求,是海关化验服务实际监管、支持业务一线准确执法的重要内容。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开展出口稀土产品检测专题研究的通知

税管函[2012]86号         2012-06-28

天津海关:

  为进一步研究加强稀土出口秩序管理工作,现函请你关化验中心开展稀土产品出口检测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手段的研究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稀士产品检测及相关研究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对稀土出口的管理,是海关化验落实国家相关宏观政策和贯彻“国门之盾”行动的具体要求,是海关化验服务实际监管、支持业务一线准确执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稀土样品海关化验方法和标准、样品数据库和快速检测工作机制,实现海关对稀土出口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快速化的目标。

  二、需要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化验方法和标准要根据稀土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贸易实际,建立满足工作需要并具有海关特点的稀土样品化验方法和相关检测技术标准。对海关实际监管需求迫切的方法和标准要优先开展研究。

  (二)建立稀土样品检测实验室操作规范。要根据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稀土样品海关检测操作规范。规范取样、检测、化验结果发布及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海关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建立稀土样品库。要加强调研,根据稀土产品的生产和贸易实际,收集并建立稀土产品的样品库和标准品库。

  (四)加强专门检测设备调研。要根据海关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化验室检侧、基础研究以及现场决速筛查等工作特点,开展稀土产品检测仪器装备的调研评价,对相关仪器的装备工作提出可行性研究方案。

  (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要根据稀土产品的检测下作特点.加强对专业化验人才的培训;要加强对其他海关化验中心建立相关检测能力的服务和支待带动作用;要针对现场线人员有计划地开展稀土产品商品知识、快速识别方法和相关装备操作的培训。

  (六)加强与专业部门的合作。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稀土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研究机构的合作,充分吸收借鉴行业及专业部门的经验和研究成果,提高海关相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对相关工作要加强组织落实。

  请你关对上述工作内容认真研究,指定责任人,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保障人、财、物等资源并尽快组织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有问题请随时与我司联系沟通。

  有关实施方案请于7月底前报关税司并抄送北京海关归类办。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1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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