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返回首页

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为研制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提供设计、实验、检测等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80218.html

2000-12-26

2000年法规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是指经国家版权局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核准登记并取得该中心发放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未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或者在销售时未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一律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47407.html

2000-11-16

浙江省法规

从1998年1月1日起至今年10月份累计所发放的住房津贴,除以所属月份数,加今年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今年10月份工资、薪金加上全部住房津贴,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7/170057.html

2000-11-15

浙江省法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38号通知、国税发[2000]168号通知,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66119.html

2000-11-14

深圳市法规

据了解,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是一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网络通信服务的企业,“网络公司”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深圳等5个城市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公司,同时,在各省也设立了分公司,分属于5个区域公司。

https://www.shui5.cn/article/9e/35203.html

2000-11-13

2000年法规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核准事项内容及操作程序》规定,企业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优惠的报主管检查分局核准;企业按《通知》第一条第(六)款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可加速折旧或缩短摊销年限的,由主管检查分局审核后上报市局核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66996.html

2000-11-02

深圳市法规

电信企业预收话费收入及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收入,计入当期应税收入。电信企业的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在销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格计入当期应税收入;电信企业制作电话卡、上网卡等卡类业务发生的实际费用进入当期成本,用户在实际使用时不再进行帐务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161569.html

2000-09-30

安徽省法规

电信企业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仪表、监控器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的,由电信企业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汇总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按实际发生额分两年平均摊入成本。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35137.html

2000-09-22

北京市法规

《通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仪表、监控器等,但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支出,需按不短于2年分期在税前扣除的,应报经主管检查分局核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158930.html

2000-09-18

深圳市法规

电信部门销售有价电话卡取得售卡收入,应在售卡地申报缴纳营业税。本通知从2000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请一并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6/157365.html

2000-09-18

深圳市法规

符合条件申请计算机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企业,仍按深国税发[2000]52号通知第二条规定申请办理,主管征收分局审核后,将《申请审核表》按月汇总后,连同其他附报资料一并拟文报市局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63677.html

2000-09-08

深圳市法规

对电信部门及其下属的电话号簿公司(包括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号簿公司)销售电话号簿业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律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35120.html

2000-09-07

2000年法规

因叶集列为改革发展试验区,其财政体制独立运作,为适应改革的需要,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及有利于加强地方税收监控的原则,同意叶集区所设邮政、电信企业的地方各税,自2000年9月1日起调整至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的主管地税机关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29/26413.html

2000-08-22

安徽省法规

除另有法规外,电信企业一律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电信企业是指经营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包括从事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城市电话、农村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无线寻呼、互联网络和数据通信等业务的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23791.html

2000-08-18

2000年法规

对电信部门有价电话卡业务按售卡收入征税后,预收款账户上积存的预收款可在三年内分期转入营业收入,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已纳税营业额高于售卡收入的,已多纳的部分亦可在三年内分期冲减营业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ff/35079.html

2000-08-10

2000年法规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第四条有关“代维修通信线路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法规,对代维修单位从电信单位取得的电信线路代维修收入应按法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130098.html

2000-08-10

2000年法规

凡专业属性清楚,能分清收入项目的,按属性及项目划分,由分营、分离、改制后的相关企业承担相应税款;凡专业属性不清,且在分营、分离、改制时双方没有约定的,按分营、分离、改制时主营业务收入的划分比例,由相关企业承担相应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26412.html

2000-08-07

安徽省法规

鉴于该公司核算地不在我省的实际情况,同意采取按季邮寄申报方式申报纳税,具体事项由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与该公司联系(联系人:王俊华、吴国涛,联系电话:0551-2822095)。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165073.html

2000-08-04

安徽省法规

1999年10月1日前,纳税人进口计算机软件自己使用的,无论进口环节缴纳了增值税还是按规定免征了增值税,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凡未征收营业税的不再补征营业税;进口后在境内销售的,其征税问题依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b/35048.html

2000-07-20

2000年法规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软件开发企业及软件产品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0]66号)的有关规定,对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开发企业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有工资税前扣除政策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3/162481.html

2000-06-28

江苏省法规

申报认定软件开发企业及软件产品的企业,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时,须填写《江苏省软件开发企业认定申请表》(附表一)和《江苏省软件产品认定申请表》(附表二),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 所需的相关材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08/162709.html

2000-06-12

江苏省法规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粤国税函[2000]187号)转发给你们,有关软件产品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请结合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下发的《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0]147号见2000年广州纳税指南第3期第9页),一并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c/166220.html

2000-05-23

广东省法规

对有线电视安(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有线电视广告费,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兼有不同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计税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计税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69603.html

2000-04-26

浙江省法规

对新成立的福建、河南、海南3省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3个“接收公司”即福建迅捷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飞达通信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省通信服务公司在设立资金帐簿时记载的资金免征印花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1/34938.html

2000-04-10

2000年法规

同意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度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4号)的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7/132675.html

2000-03-29

2000年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