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返回首页

现将国税流函[2001]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168382.html

2002-01-21

江苏省法规

地市以上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本文件的各项要求,区县级和基层征收单位计算机管理部门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本级的数据管理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132054.html

2001-12-27

2001年法规

为了推进铁路体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铁道部将原铁路内部的铁路通讯部门从铁路系统分离出来,成立了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通公司)。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30066.html

2001-12-25

2001年法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总局决定:2002年1月份的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各项工作,按照《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0]20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情况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2号文)中的法规顺延三天。

https://www.shui5.cn/article/30/80294.html

2001-12-24

2001年法规

电信部门在收取电信资费的同时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代收频占费,该项收费为电信企业的价外费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5/171613.html

2001-11-14

安徽省法规

对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广西、河北、山东省(区、市)移动通信公司因重组上市和“存续公司”——北京、天津、上海、广西、河北、山东省(区、市)通信服务公司、辽宁移动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上划移动集团公司的资金免征印花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25762.html

2001-10-19

2001年法规

鉴于国信公司在全国各地所设立的机构,2001年才开始注销,2000年度已按原名称就地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因此,对国信公司及其所属机构2000年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再进行调整;从2001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联通适用的有关税收政策,由新联通汇总计算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a/35632.html

2001-10-18

2001年法规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六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地税函[2001]445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具体事项,按我局《转发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地税函[2001]85号)规定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b/166151.html

2001-09-20

广东省法规

对其中由我省地税部门负责所得税征管的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粤财法[2000]66号转发)的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66142.html

2001-09-10

广东省法规

本《通知》下发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在我省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已在经营所在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再退库。其所缴纳的税款由总公司汇总纳税时凭完税凭证统一办理税款抵扣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54626.html

2001-09-07

浙江省法规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地税函[2001]3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166149.html

2001-08-14

广东省法规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汇总纳税的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132343.html

2001-07-30

2001年法规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电信公司、分公司主附业改革过程中分离出去的企业,不再纳入汇总纳税范围,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由省级国家税务局根据税收法规的法规予以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98/132340.html

2001-07-30

2001年法规

模拟网退网后,模拟网用户拖欠的月租费、通话费确实不能收回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并附有关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允许在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105530.html

2001-07-19

2001年法规

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法规,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32430.html

2001-06-06

2001年法规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省级移动通信公司,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所在地省级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32435.html

2001-06-01

2001年法规

企业自行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凭广东省科技厅或广东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对当月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按月办理退税,不再上报市局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6b/157811.html

2001-05-25

广东省法规

各市、州地税机关应加强对通信专业发票的检查监督工作。移动通信各市、州分公司第季度末须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和省移动通信公司财务部门报送一份《湖南省移动通信发票领用存季报表》(格式附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9/162129.html

2001-04-24

湖南省法规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各省(区、市)电信公司的资金帐簿,因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逐层上移的资金,凡在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对各实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帐簿免征印花税。上述公司在重组改制过程中经评估发生的资产增值部分及今后新增加的资金应接有关法规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35379.html

2001-03-28

2001年法规

加强软件行业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我省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软件行业协会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其所承担的认定职能。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70211.html

2001-01-23

浙江省法规

本办法所称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166146.html

2001-01-21

广东省法规

近接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关于报批收取上级管理费的请示》(联寻财字[2000]24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0年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1088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32509.html

2001-01-15

2001年法规

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电信企业从事“集中受理”业务,其受理并取得“客户代表”支付的全部价款后,准许凭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其他电信企业出据的分割收入合法结算凭证作相应减除,以其实际收入额为营业额,照章计算缴纳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63037.html

2001-01-10

北京市法规

外国企业向我国境内企业单独转让邮电、通讯等软件,或者随同销售邮电、通讯等软件,转让这些设备使用相关的软件所取得的软件使用费,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8/105809.html

2001-01-03

2000年法规

认真做好企业防伪税控报税的督促检查工作。要求每一户防伪税控企业都要按规定将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全部进行报税,对未按规定报税的企业要及时进行催报,对重点税源企业和用票大户要组织人员逐一检查落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80221.html

2001-01-03

2001年法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