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18]911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63号(文化宣传类0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8-20
摘要: 一是关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非国有博物馆活化和建设。目前,国家通过对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企业参与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性作用,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积极参与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国家文物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63号(文化宣传类0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物博函[2018]911号  2018-08-20

许荣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就活化非国有博物馆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非国有博物馆增长迅速,截至2017年底已达1400余家,占博物馆总数的近三成,日益成为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国有博物馆的集中涌现,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成果,也体现了民间收藏从“私家珍藏”到“社会共享”的文化自觉和境界提升。

  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7〕16号)、开展全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实施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非国有博物馆、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质量评价体系、举办非国有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帮助非国有博物馆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您提出的关于活化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议,我局表示赞同,并已在相关工作中积极推动。

  一是关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非国有博物馆活化和建设。目前,国家通过对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企业参与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性作用,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积极参与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近年来,我局通过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纳入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推介和博物馆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活动等方式,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宣传推介。

  二是关于线上线下相结合。目前,我局主要通过“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智慧博物馆试点等工作,统筹推动博物馆拓展线上线下展示方式,打造“永不落幕”的博物馆。2017年底,我局启动全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旨在帮助非国有博物馆摸清家底,初步建立藏品数据库,为下一步做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资源的活化利用和网上展示、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奠定基础。

  三是关于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参与“一带一路”文化建设。2017年,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中国博物馆协会依托“中国博物馆协会丝绸之路沿线博物馆专业委员会”、“国际丝路之绸研究联盟”和“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友好联盟”3个组织发起成立了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秘书处设在中国国家博物馆。该联盟吸纳了大唐西市博物馆等多家非国有博物馆作为成员单位,共同致力于探索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遗产领域主题展览、信息共享、联合研究、专业人员交流和人才培养,推动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博物馆加强交流合作。

  下一步,我局将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意见》,通过深化博物馆供给侧改革,创新博物馆体制机制,增强博物馆法人自主权,激发博物馆发展活力,进一步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发展的渠道和支持方式,共同推动我国博物馆事业全面进步。

  感谢您对博物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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