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增值税该如何账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人气: 时间:2023-11-06
摘要:如果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用于某项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比如企业建造集体福利的食堂或食堂专用设备等,领用企业原材料等,只需要将转出税额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已经抵扣了的进项税额,申报时进行了转出,补缴了税额,怎么样做账务处理?

  解答:

  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原因很多,企业有主动转出,也有税务稽查或异常发票预警的转出等。

  进项税额转出,涉及到的经济业务可能是当年的,也可能是跨年度的。

  进项税额转出,意味着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原则上应计入相关经济业务对应的成本费用或资产成本。如果进项税额转出涉及到损益的,还可能影响到企业所得税,并且当年的和跨年度的会计处理也是有差异的。

  一、进项税额转出不涉及到损益的

  如果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用于某项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比如企业建造集体福利的食堂或食堂专用设备等,领用企业原材料等,只需要将转出税额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进项税额转出涉及到损益的

  进项税额转出涉及到损益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跨年度的,属于重大的会计差错,需要追溯调整,不重大的则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即便是跨年度的,也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即在发现的当期调整,与不跨年度的调整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

  (一)追溯调整

  1.确认进项税额转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转出进项税额补缴增值税,导致补缴附加税费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3.如果以前年度转出税额和补缴附加税费可以税前扣除的,可申请追补扣除,退还已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调整留存收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平)

  (二)不跨年或“未来适用法”调整

  1.确认进项税额转出:

  借: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导致补缴附加税费的: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三、实际补缴税金

  1.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实际补缴税金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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