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营[1986]4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以作价加工方式销售原材料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6-07-28
摘要:但为鼓励外贸企业多出口、多创汇,经研究决定,对外贸企业为组织出口商品,以价拨加工方式向承担出口商品生产的工业企业销售原材料的收入,从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起暂免征收批发环节。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以作价加工方式销售原材料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营[1986]48号     1986-0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最近,有的地区反映,外贸企业为组织出口商品,采取以价拨加工方式向工业企业提供原材料,然后从工厂收回产品,对其调拨销售的原材料,应否征收批发环节营业税的问题,要求予以明确。按现行税法规定,外贸出口商品的调拨和出口销售收入免征营业税,是指出口商品本身而言。因此,外贸企业为组织出口商品而向国内工业企业调拨销售的原材料,应当征收批收环节营业税。但为鼓励外贸企业多出口、多创汇,经研究决定,对外贸企业为组织出口商品,以价拨加工方式向承担出口商品生产的工业企业销售原材料的收入,从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起暂免征收批发环节。

财政部 税务总局

1986年7月2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