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2]9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11-12
摘要:本底稿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企业年度发生亏损的审核;企业年度申请退企业所得税的审核;企业发生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费用需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核;企业发生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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