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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139456.html

2016-02-16

2016年法规

为适应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我会对《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中评协[2008]15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85105.html

2016-01-21

2016年法规

为规范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ea/84045.html

2015-12-07

上海市法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83962.html

2015-11-30

2015年法规

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组织补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教育部负责指导地方编制项目规划,审核地方申报材料,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推动组织实施工作,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22755.html

2015-11-14

2015年法规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任务分工、配套措施等作出具体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要求落到实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5e/141288.html

2015-09-14

2015年法规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81561.html

2015-08-13

2015年法规

坚持普特政策并举。发挥中央统筹支持作用,加大中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力度,激发民族地区内生潜力,系统谋划、突出重点,普惠性政策向民族教育倾斜,制定特殊政策重点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教育快速发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9f/81388.html

2015-08-11

2015年法规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幼儿资助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44152.html

2015-07-01

2015年法规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78575.html

2015-06-09

2015年法规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提高会计队伍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73/116341.html

2015-06-01

江苏省法规

各地区、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属高校需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其他高校需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79/178170.html

2015-05-04

2015年法规

为保障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受教育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和合法收益不受侵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制定本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d9/82775.html

2015-04-27

上海市法规

参加培训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到自觉遵守不打折,严格执行不逾矩。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82367.html

2015-02-15

2015年法规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43962.html

2015-01-23

2015年法规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75927.html

2014-12-29

2014年法规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按照《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精神,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42/75859.html

2014-12-16

2014年法规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4月30日。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发布的《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75688.html

2014-12-16

2014年法规

为适应证券行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我会编制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现予发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74882.html

2014-11-02

2014年法规

如果个别考点(考场)广域网出现故障,可能影响该考点(考场)考生下载试题、登录考试页面。广域网故障只在考试开始前对考生产生影响,考试开始后将不影响考生答题及考生答题结果的保存。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73276.html

2014-07-29

2014年法规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58285.html

2014-06-30

厦门市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按照互惠原则确认的外国人(以下简称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适用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148006.html

2014-06-11

2014年法规

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85437.html

2014-06-03

2014年法规

2014年度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仍为纸笔考试,考试试卷包括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为客观题,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71873.html

2014-05-23

2014年法规

为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流程,切实为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实际情况,利用江苏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制定本操作指南。

https://www.shui5.cn/article/98/71385.html

2014-05-05

江苏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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