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明电[2017]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1-30
摘要: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