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发函[2022]3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3-02
摘要: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2]38号         2022-03-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更好支撑和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为制造行业大型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企业、自动化企业等。

  (三)申报单位应符合《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能力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送所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2020年已获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需重新申报,不占地方申报名额。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申报及材料初审工作,并填报《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所推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跟踪评估等工作。评审方式包括符合性审查、调研核查、集中答辩等。

  三、工作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一份)以机要交换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报送至我部(信息技术发展司),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陶元 谢学科 010-68208191/596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718,邮编100846。

  附件:

  1.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能力要求.doc

  2.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doc

  3.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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