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6-10
摘要:为了进一步增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防伪性能,防范利用专用发票偷骗增值税的违法犯罪,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启用新版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防伪性能,防范利用专用发票偷骗增值税的违法犯罪,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启用新版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此次换版仅限于手写版专用发票,电脑版专用发票不变。

  二、新版专用发票的防伪标记:

  (一)水印纸防伪图案由满版“ZZS”字样和防伪团花组成;

  (二)专用发票号码采用专用异型号码印刷;

  (三)专用发票有色、无色荧光油墨防伪标记不变。

  三、新版专用发票启用后,1995年至1998上半年专用发票仍继续使用。

  四、自1998年7月1日起,新、旧版专用发票同时使用,进项发票均可抵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1998-06-1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