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4]72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2-09
摘要: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使用状况等,考虑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关注存货、商誉、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分析减值准备是否反映资产的真实信息,进行减值测试时各项关键假设是否合理,各项估计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

  (三)资产减值

  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使用状况等,考虑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关注存货、商誉、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分析减值准备是否反映资产的真实信息,进行减值测试时各项关键假设是否合理,各项估计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注册会计师要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关注会计政策变更是否能更准确地反映上市公司的交易或事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是否真实、可靠,警惕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在不同会计期间操纵利润。对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而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新会计准则的遵循适用情况,会计处理是否恰当,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充分,追溯调整是否准确。

  (五)政府补助

  注册会计师要认真检查政府补助相关文件,关注政府补助分类的合理性,相关交易属于政府补助还是与政府之间的交易,是否满足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如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是否能够满足,补助项目是否明显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要时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或实施函证程序,获取与政府补助的真实性有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六)重大非常规交易

  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关注临近会计期末发生的、在交易实质的判断上存在困难的重大非常规交易以及上市公司的创新业务,增强审计程序的针对性,扩大问询人员的范围,实施多角度的分析程序和实质性程序;关注重大非常规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交易对手是否真实存在,必要时实施包括函证交易合同的条款和金额在内的进一步程序。

  (七)持续经营

  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关注ST公司、所处行业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较强相关性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充分关注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并实施进一步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管理层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及是否计划采取或者正在采取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并考虑改善措施能否消除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要对公司持续经营改善措施的可行性作出独立的职业判断,并考虑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

  (八)集团审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集团的组成部分进行分析,充分识别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解,明确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组成部分重要性应当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集团项目组应当及时向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通报工作要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要建立有效的双向沟通关系。

  (九)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阶段要充分评价并恰当应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注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和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在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按照审计准则要求说明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应当关注年报中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并予以恰当应对。

  五、认真做好内部控制审计

  事务所要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精神,正确处理内部控制咨询、评价业务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关系,不得在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同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内部控制咨询和自我评价服务,确保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独立性,恰当计划和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承接一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时,事务所应当单独与上市公司签订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做好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有机整合,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

  (一)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测试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及思路贯穿于内部控制审计过程的始终,采用自上而下的审计方法,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针对每个相关认定获取控制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师应当尽早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合理安排控制测试的时间。在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把握重要性原则,在考虑与控制相关的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样本规模,结合询问、观察、检查和重新执行等审计程序的结果,评价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不能根据财务报表审计未发现错报来推断内部控制有效。

  在执行集团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评估与组成部分相关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并根据其风险程度给予相应的审计关注,对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的内部控制实施测试。

  (二)评价控制缺陷

  注册会计师要运用职业判断,考虑并衡量定量、定性因素以及补偿性控制的影响,评价注意到的各项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可能导致错报,构成重大缺陷。评价控制缺陷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财务报表审计中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支持对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重要性的评价,要记录关键判断和得出结论的理由。

  (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过程中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并就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书面形式与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沟通。在评价内部控制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形成的结论时,应当同时考虑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所有针对控制运行有效性测试的结果,避免出现审计判断不一致的情况;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进行整改后,是否在基准日前运行了足够长的时间;是否存在对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如实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规范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得利用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作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等方式,规避出具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认真做好年报审计业务的信息报备

  事务所要按照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业务报备的相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确保报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变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或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前后任事务所要在变更发生之日(董事会通过变更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网上报备的形式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mis.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lt.shtml)中填报相关变更信息。若报备后信息变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登陆系统予以更正,并告知中注协业务监管部。中注协将对事务所年报审计业务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我会将根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的要求,对2014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对恶意“接下家”及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实施重点监控,并适时启动监管约谈机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我会将在2015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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