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7]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5-23
摘要:各地退税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配置标准内容表

___________年度

编报机关:

序号

类  别

审 核 配 置 项 目

内  容

错误级别

备注

1

系统配置

 

忽略进货结余

□是 □否

 

 

 

2

系统配置

 

忽略出口结余

□是 □否

 

 

 

3

审核配置

 

查海关提供的报关单信息

□是 □否

 

 

 

4

审核配置

 

查外管局提供的核销单信息

□是 □否

 

 

 

5

审核配置

 

查税务总局转来的专用税票
信息

□是 □否

 

 

 

6

审核配置

 

查税务总局转来代理出口证
明信息

□是 □否

 

 

 

7

审核配置

 

查外贸主管部门提供的远期
收汇证明信息

□是 □否

 

 

 

8

审核配置

 

退税率合理范围

上限: 下限:

 

 

9

审核配置

 

换汇成本合理范围

上限: 下限:

 

 

10

审核配置

 

单价差异倍数合理范围

上限: 下限:

 

 

11

审核配置

 

暂不退税范围

 

 

E

 

12

特殊审核条件

 

应退税额超过(  )万元

□是 □否

 

W

 

13

特殊审核条件

 

提前申报两个月以上

□是 □否

 

 

14

特殊审核条件

 

换汇成本异常错误条件

 

 

W

 

15

特殊审核条件

 

代理证明号不为空

□是 □否

 

 

16

特殊审核条件

 

非增值税专用税票

□是 □否

 

 

17

特殊审核条件

 

其他

 

 

 

18

 

 

 

 

 

19

 

 

 

 

 

填表说明:

(1)若计算机审核配置了1、2、3、4、5、6、7、12、13、15、16项审核条件的,在内容栏内“□是”打挑,若未配置则在“□否”打挑;

(2)11栏暂不退税范围内容指各地根据本地审核需要,要求企业对某些出口商品或某口岸出口的商品,在申报退税时,在备注栏内加注暂不退税标志的范围;

(3)12栏应退税额超过(  )万元,表示各地税务部门根据本地出口退税情况,对单笔退税额超过多少需要重点核实的界线,这个退税额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出口退税情况来确定;

(4)14栏换汇成本异常错误条件填写计算机审核时设定的,不退税的超过合理上限的比例;

(5)其他栏内容填写各地根据本地区出口退税情况设置的特殊审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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