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具体的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10-03
摘要:一 、工资、薪金支出 【解释1】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三项经费和五险一金。(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解释2】合理的工资薪金,确定合理性原则。 【解释3】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是企业已经实


三 、社会保险费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解释】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原则

企业发生的保险费支出,一般的原则是基本社会保险允许扣除,补充社会保险按比例扣除,商业保险不得扣除(特殊规定除外);还有个原则是财产保险允许扣除,人身保险一般不得扣除(特殊工种除外)。

【案例】某企业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总额10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3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6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

要求: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商业保险费的纳税调整金额。

【答案】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按130万元扣除。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0×2%=20(万元),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0×2.5%=25(万元),企业发生了26万元,纳税调整增加1万元,结转下期。商业保险费20万调增。该企业上述业务共涉及纳税调增21万元。

【提示1】错误做法:三项经费扣除标准合计:1000×18.5%=185(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的三项经费合计130+20+26=176(万元),所以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提示2】不能把三项经费限额放到一起和企业实际发生三项经费总额进行比较。一定要分别比较,分别调整。

四 、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3)关联方借款利息处理

关联方借款利息处理: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①金融企业(5:1)

②其他企业(2:1)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企业具体的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部分(2)

【解释】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两条红线”:

1.利率红线,防止高利贷,同期银贷款利率制约;

2.债资比例红线,防资本弱化。

【案例】企业借款一年,本金5000万,自有融资2000万,银行利率5%,关联方实际利率8%。

会计处理:利息支出=5000×8%=400(万元)

税务处理:利息支出=4000×5%=200(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市一居民企业12月31日归还关联企业一年期借款本金l200万元,另支付利息费用90万元(注: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同期该企业向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借款期1年,利息58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关联企业利息费用调整金额是( )万元。

A.26.42

B.34.32

C.45.65

D.18

【答案】B

【解析】企业利息费用调整金额=90-480×2(法定比)×5.8%=34.32(万元)。

两条红线

①利率红线

1200×5.8%=69.6(万元)

1200×7.5%=90(万元)

需调整90-69.6=20.4(万元)

②债资比例红线:

调整利息=69.6×(1-2/2.5)=13.92(万元)

两次调整:20.4+13.92=34.32(万元)。

【解释1】关联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特例:

①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②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解释2】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关联企业的规定计算利息扣除。

(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处理

自然人借款

股东或关联自然人借款

处理同关联企业

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

(1)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2)签订借款合同

 

五 、借款费用

利息性

支出

生产经营

中发生

利息

费用

金融机构、据实扣除

非金融机构、标准利率内扣除

     

建造固、无、存货

(12月以上)

借款

费用

资本化的借款不得“直接在当期”扣除(建造期间)

 

费用化的借款支出可以扣除(建造之前或之后)

     

【例题•计算题】某化工企业3月1日向工商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4月1日动工建造,借款期限9个月,当年向银行支付了借款利息90万元,该厂房于8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多少?

【答案】8月份完工,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90÷9×4=40(万元)。

4个月怎么确定的?

企业具体的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重要部分(3)

【解释】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借款费用的对象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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