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补的税款可否税前列支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08-09-10
摘要:问:地税机关查补某企业以前年度的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在补缴税款后,在计算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可否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

    问:地税机关查补某企业以前年度的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在补缴税款后,在计算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可否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全文失效]第一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

    企业被查补的以前年度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属于以前年度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因此,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  

    最新解读——  
    查补税款的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以前年度销售费用可否在当年所得税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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