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2-19
摘要: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安牌S06336C型小汽车,按照2003年9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03号)规定的日期减征消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4]5号      2004-02-19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安牌S06336C型小汽车,按照2003年9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安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3]203号)规定的日期减征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