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董事长个人账户支付公司所购土地款会计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12-06
摘要:  问:我公司向国土资源局购买土地,国土局开票抬头为我公司,但付款时使用董事长个人的银行卡支付...

  问:我公司向国土资源局购买土地,国土局开票抬头为我公司,但付款时使用董事长个人的银行卡支付。现在董事长决定把这块土地作为资本公积入账,相当于增加投资但不增加注册资本,请问这样操作有无问题?是否有涉税问题?

  答:首先,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土地属于公司的合法资产,与付款方是谁无关;

  其次,动用个人资金为公司购买土地,属于公司对个人的负债,与资产权属无关;

  最后,如果董事长决定放弃债权,可以依法履行程序进行债权转股权,而不是用土地投资的问题。投资环节本身不涉税。

  公司涉及到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

  借:其他应付款

   贷:股本及资本公积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