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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部考试中心承办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举办的TOEFL(英语考试)和GRE(研究生考试)海外考试项目税务处理问题,我局曾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举办涉外考试收费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1995]108号)做出了明确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131374.html

2002-03-11

2002年法规

对外汉语教材编写专项经费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编写精品教材工作的精神而设立的。为使教育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教材编写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对外汉语教材编写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148304.html

2001-09-28

2001年法规

为了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蓬勃发展,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和申报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同意对学校取得的上述奖金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35585.html

2001-09-10

2001年法规

农村教育费附加应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校舍维护、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的调整等方面。在用于上述各项开支后如仍有余额,可适当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要纠正将教育费附加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做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132134.html

2001-06-09

2001年法规

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23290.html

2001-06-07

2001年法规

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23290.html

2001-06-07

2001年法规

占全国人口15%左右、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要打好“两基”攻坚战,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积极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适度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0658.html

2001-05-20

2001年法规

现将《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技术与税收信息化、新<征管法>培训和分流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培训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级各类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132155.html

2001-03-14

2001年法规

市局《关于各类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二[2000]277号2000年第4期)文件下发后,各地在执行时间上理解不一,为了使教育劳务征免税政策能及时贯彻落实,经研究,补充明确如下:该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61288.html

2001-02-05

宁波市法规

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应自领取《办学许可证》之日起30天内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领购、依法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不得以其他票据代替地税监制的发票取得收入,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66601.html

2000-11-23

广东省法规

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六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开户时储户应与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d/129926.html

2000-03-28

2000年法规

经与市卫生局协商确定,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医院、北京市房山区燕山防疫站、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妇幼保健所、北京市房山燕山结核病防治所为公立卫生机构,享受公立卫生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d6/153283.html

2000-01-31

北京市法规

高等学校后勤改革最终要实现社会化,但实现的方式允许多样化。同时,应充分考虑各地各校的不同情况,做到因地因校制宜。必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力戒急于求成和简单化,要保持学校和社会稳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24957.html

2000-01-14

2000年法规

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收属地管辖规定>的通知》(穗地税发[1999]209号)规定,现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有关税收管辖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66035.html

2000-01-05

广东省法规

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规模较大、后勤实力较强的学校为龙头,组建区域性后勤服务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以并入、托管、联办、连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入集团。

https://www.shui5.cn/article/ff/143239.html

1999-12-24

北京市法规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指以国家认可有效毕业证书为凭证的小学、中学、大学和研究生学历,下同)授予权的普通学校,以及经北京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校,自己直接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79795.html

1999-12-21

北京市法规

为实施《行动计划》提供保障实施《行动计划》,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总局已着手制定《行动计划》的有关配套文件,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地税务部门也要按照《行动计划》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https://www.shui5.cn/article/62/131018.html

1999-08-05

1999年法规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33910.html

1999-06-13

1999年法规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培训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9]5号)转发给你们,对有关教育劳务的征税、税务登记及发票问题, 我市曾于1998年12月10 日以穗地税发[1998]340号《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作了具体明确,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5/151859.html

1999-02-02

广东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2/161388.html

1999-01-25

宁波市法规

对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凡提供学历教育劳务的同时,又提供非学历教育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免税营业额和征税营业额,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所取得收入,均一并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151858.html

1999-01-05

广东省法规

赣北培训学校只提供教育劳务,没有资格向学员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57374.html

1998-12-29

深圳市法规

你分局《关于培训业务适用何种营业税税目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宝发[1998]454号)收悉。《营业税税目注释》第五条的规定,文化体育业中其他文化业是指各种展览、培训活动和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以及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

https://www.shui5.cn/article/7f/54797.html

1998-12-12

深圳市法规

你省赣北培训学校虽然提供了教育劳务,但没有资格给学员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务例》第六条第(四)款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法规: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106046.html

1998-12-09

1998年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3/34343.html

1998-12-07

1998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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