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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缴纳、分级管理的办法。总公司本部的有关纳税事项由就近的海洋石油税务局天津分局负责管理,所属公司由所在地海洋石油税务机关负责管理。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按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法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33205.html

1996-08-01

1996年法规

一、在我国开采陆上煤层气资源的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133211.html

1996-07-05

1996年法规

根据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国家计委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在国家规定的原油一、二档出厂价格的基础上,每吨收取4元的原油管理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33500.html

1996-06-26

1996年法规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榆林地区煤炭资源的状况,经研究决定,从1996年7月1日起,将陕西榆林地区境内煤炭(不分中央煤矿和地方煤矿)的资源税税额由原来每吨0.5元调整为每吨1.5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9d/106021.html

1996-06-13

1996年法规

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固定资产重估增值部分税务处理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请在1995年度所得税审计中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133237.html

1996-06-11

1996年法规

你局《关于埃索中国石油上游有限公司申请扩大合并税务申报范围的请示》(津国税二[1996]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来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外国石油公司有关纳税事项的通知》(国税发[1995]053号)的规定,同意该公司塔里木盆地东南部第三区块合同区、东海34/02合同区、南海珠江口盆地40/01、39/11合同区、松辽盆地西北部深层合同区、柴达木盆地大风山合同区及东海41/17、42/03合同区由其在北京的营业机构(办事处)向你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67/132694.html

1996-05-10

1996年法规

五矿集团控股100%的紧密层企业18家(名单附后),由核心企业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在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c/133250.html

1996-04-30

1996年法规

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年]4号)调整后,考虑到对外合作开采石油税制的特殊性并有专门机构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海洋石油税务系统的税收征管范围目前仍维持不变,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地区公司和专业公司(包括下属公司),与我国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公司,专为开采海洋石油承包海上生产、生活服务项目的外国公司或企业,专为海洋石油开采工程作业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外商合资经营的公司或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33459.html

1996-04-25

1996年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与地区公司、地区公司与专业公司、专业公司与专业公司之间,凡提供地质勘探、钻井、固井、录井、井下作业,物探,工程设计、采油、平台制造、运输(包括管道及油气运输)、油气生产的注水、注气、船舶运输、建筑安装、通讯等应纳税劳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33438.html

1996-03-15

1996年法规

你公司所属销售公司收取的原油管理费,不论是直接收取,还是委托油田销售部门收取,因在向用户收取环节已经缴纳了流转税,故完税后集中到总公司销售公司的部分,可不再缴纳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0/33430.html

1996-03-13

1996年法规

近接中国五矿集团总公司关于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问题的请示。根据我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5]62号)的有关法规,考虑到五矿集团总公司具有综合协调管理所属企业职能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该集团总公司在1995年度向所属企业(名单附后)收取管理费3847万元并据以税前列支,对超出的金额应进行纳税调整。1994年度向所属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按实际发生数由所属企业在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95/133278.html

1996-01-17

1996年法规

《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采矿者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外称为权利金),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在经济上的体现,世界上几乎所有具有采矿活动的国家都主要通过这一办法来保证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132752.html

1995-11-22

1995年法规

合作油(气)田的矿区使用费按年计算,分期或分次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管道运输原油、天然气的,按月预缴,于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船只运输原油、天然气的,按次预缴,于每次销售实现后5日内申报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33324.html

1995-11-07

1995年法规

对地矿部所属地勘单位的勘探收入,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地矿部所属的地勘单位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应按规定征收。

https://www.shui5.cn/article/5d/167171.html

1995-09-13

深圳市法规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32号)的执行时间问题,经研究,我们意见,应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按原政策法规所征收的营业税,不予退还,也不予抵扣。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30404.html

1995-08-28

1995年法规

油、气田的作业者违反第七条的法规,不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油、气田的实际产量和税务机关所得其他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可酌情处以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隐匿产量的,除追缴应缴纳的矿区使用费外,可酌情处以应补缴矿区使用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97/33234.html

1995-07-28

1995年法规

由于实行新税制后铁矿石的税收负担上升较大,独立矿山无法通过调价将增加的税负完全转移给加工环节,因此经国务院批准,对独立铁矿山给予了减征资源税照顾。这一措施采取后,有关部门反映,由于生铁的税收负担上升也较大,以生产生铁为主的联合企业所生产的铁矿石增加的税负,也无法通过调价完全转移出去,要求予以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15/130808.html

1995-07-09

1995年法规

油气田下设的非独立核算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油气勘探开发劳务以外的其他劳务,以及对外提供劳务(包括油气勘探开发劳务在内,下同)或向本油气田下设独立核算单位提供劳务,凡属营业税应税劳务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均应当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d/33211.html

1995-07-06

1995年法规

来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外国石油公司,不论是作业者,还是非作业者,都是独立的纳税单位,应按照征管法的法规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外国石油公司在不同地区或海域拥有合同区的,应分别向合同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1467.html

1995-03-20

1995年法规

矿山企业和冶炼企业从发展来看,应该走联合的道路。实行新税制后,由于铁矿石的税负上升较大,独立矿山铁矿石增加的税负难以转嫁出去,企业困难很大。因此,经国务院批准,对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过渡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130812.html

1995-02-22

1995年法规

为支持盐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0元计征。依据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a1/33067.html

1995-01-08

1994年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41号《关于独立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60%征收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对北京市密云县、怀柔县冶金矿山公司所产铁矿石,在以上确定适用税额基础上再减征40%,即每吨原矿按6.09元的税额征收资源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55805.html

1994-12-12

北京市法规

各地在检查中要随时纠正所发现的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偏差。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应将检查情况(包括1994年本市、县资源税收入的实现、入库和欠缴情况、欠缴原因、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税政业务问题报市(地)地方税务局,由市(地)局汇总后于1995年2月20日以前报达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82/155234.html

1994-11-29

浙江省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22号《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下发后,有关部门询问有色金属焙烧矿是否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将有色金属原矿或选矿后的矿砂、矿粉经缎烧或焙烧后的有色金属焙烧矿,也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1446.html

1994-11-19

1994年法规

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一些地方反映,原油资源税在税制改革前是按生产数量征收的,今年新税制出台后改按销售数量征收,如果对销售今年年初的库存原油征税不予抵减去年已纳的资源税税款,会发生重复征税,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33021.html

1994-11-16

1994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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