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查纳税人资产重组相关资料,核实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见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为规范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对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第五条 《通知》第一条第(四)项所称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特殊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应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办法要求补充确认。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办法处理。
集团公司指直接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监管的企业集团本部(母公司)。集团公司的制度,应当是明确规定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对象、范围、条件、项目、标准等的正式文件。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
企业重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六十条规定执行,其中产权转让的按本通知第七条规定执行。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企业在2007年3月16日之前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依据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规定已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凡符合《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所列政策条件的,该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国发[2007]39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海南南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不属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
对合资企业按中、日双方投资者约定,在接受中方以资产重组形式出资过程中发生并承担的人员费用,可确认为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合资企业可以在实际支付上述费用时,从支付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重组改制后设立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均应分别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先后将鞍钢第一炼铁厂、鞍钢大型轧钢厂、鞍钢第一初轧厂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划转给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其资产调整属于企业重组改制,资产重新划分,不是一般意义的企业间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行为,因此,不应征收营业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
省以下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要按照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采用按税种或按比例分享等规范办法,打破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做法,为推进企业的改组改制、兼并重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太原钢铁集团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制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动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制定了重组改制的整体规划,拟将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四省(市)电信业务资产重组设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然后通过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在2-3年内实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总体上市。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上海、广东、浙江及江苏等四省(市)电信业务资产(含划转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地方国有农村电话资产,不包括特殊通信、国际出入口局和国际光缆资产)进行重组,成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契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56号)精神,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重组方案承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市、县级油品销售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的契税予以免征。
经批准享受西部地区优惠政策的成员企业,分别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和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单独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东风汽车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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