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想出境,去年北京成功拦截多少人?

来源:华税 作者:华税 人气: 时间:2017-04-30
摘要:4月25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召开联合惩戒助推诚信首都建设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地税局副巡视员郭筑明介绍,2016年,北京市税务部门与北京市边防检查总站加强协作,先后26批次对欠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续控385次,对62名存在征管或稽查欠税

4月25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召开“联合惩戒助推诚信首都建设”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地税局副巡视员郭筑明介绍,2016年,北京市税务部门与北京市边防检查总站加强协作,先后26批次对欠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续控385次,对62名存在征管或稽查欠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成功拦截13人。“(去年)全年通过采取阻止出境手段,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21亿元,提供纳税担保2.1亿元,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税务部门大力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

 

按照修订后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一旦登上“黑名单”,当事人将多方面受限,比如出国出境、就任职务、申请政府用地、政府采购等。

 

记者注意到,针对某欠税企业全部房产、土地、其他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的情况,北京市税务部门联合法院实施了北京市首例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的措施。

 

郭筑明提到,北京市财政局将21家联合惩戒单位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名单,惩戒期限均为2年。

 

此外,北京市国土局、北京市交通委、北京海关将案件当事人列入“不能参与土地竞买(投标)活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名单。

 

上文来源:4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

 

华税短评:

 

实务中,税务机关下发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很多企业经常以经营困难为由,不按处理决定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有时面临存款账户余额不足的问题。“税收黑名单”制度实施后,可以依法对企业违法失信情况进行公布。将企业违法信息传递给信用办、金融办、公安厅、财政厅等多个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不缴纳欠缴税款,企业将因为纳税失信行为,在经营发展中处处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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