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23
摘要:  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正在探索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现从东北地区开始试点。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4]156号...


  2、期末,企业以当期新增增值税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时,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但对于2004年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采取退税办法的情况下,企业首先应按规定计算商品销售应交纳的增值税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待收到国家退还的2004年新增固定资产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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