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旧厂房如何确定最低折旧年限

来源:大成方略 作者:大成方略 人气: 时间:2020-01-05
摘要:会员: 我公司是北京一家生产企业,新购进一处已使用5年的厂房,请问,该厂房企业所得税上最低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大成方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

  会员:

  我公司是北京一家生产企业,新购进一处已使用5年的厂房,请问,该厂房企业所得税上最低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大成方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11月11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附件《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对于问题“企业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年限是否可按不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计提折旧?”的答复如下,企业购入已使用固定资产一般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尚可使用年限是指根据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和预见的各项无形损耗估测其继续使用的年限。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不同类别未使用固定资产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的目的是为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冲击,因此对于企业购入已使用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一般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综上,你公司购入旧厂房的企业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20年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年,即该厂房最低折旧年限不应短于15年。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